被誣是賊 律師:釐清後可提民事求償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詹姓男子行竊被逮後做偽證,誣控溫姓友人為行竊共犯,害友人被起訴。律師房彥輝指出,若遇到類似遭人陷害情形,受害人須即時保全客觀物證,面對司法調查時,才能推翻不實證詞自保;且除可追究對方誣告、偽證的刑事責任外,還可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請求實際財產損失、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回復名譽。房彥輝表示,若真的被誣告或遭不實指控,須充分行使訴訟防禦權,不論在偵查或審判程序中,促請檢察官與法官調閱關鍵監視器、比對物證,阻斷不實指控造成的司法不利結果,故必須即時保全客觀物證,以推翻不實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