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5千賠100萬!女子當詐騙車手 換來2年6月徒刑加百萬債務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貪圖小利當詐騙車手,不僅要坐牢,還要扛下鉅額債務!彰化縣江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持假工作證及收據,向王姓女子收取100萬元,自己僅抽走5000元報酬,其餘全數交給上手,未料仍遭逮捕。彰化地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江女有期徒刑2年6月,同時也判她須賠償被害人100萬元,並加計年息5%。江女不僅要被關,還要幫詐團還債,得不償失。判決書指出,江女於2025年10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向被害人收款的面交車手,約定每次可獲得1000元至5000元報酬。詐團成員則透過LINE群組,向王女佯稱可以販售商品賺取價差,誘騙她投入資金。同年11月14日下午,江女依指示前往彰化縣某超商,向王女收取100萬元,再將款項轉交上游「收水」成員,自己從中抽走5000元作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