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障鑑定新制增列介入評估 8月上路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新增須經一般教育有效介入仍未明顯改善的評估機制,並明確排除感官損傷、智能障礙、情緒行為障礙及語言、文化刺激不足等因素造成的學習困難,以提高學習障礙鑑定的準確性,讓真正有需求的學生獲得適切支持,新制將於八月一日上路。教育部學特司長蔡宜靜說明,修法重點是增列轉介前的介入機制,學生若出現基本學業能力顯著低於年級水準情形,須先由一般教育提供有效介入措施,若經協助後仍未見明顯改善,才能進一步進入學習障礙鑑定程序。在鑑定基準方面,新制維持學生智力須在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在「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之外,新增「基本學業能力顯著低於年級水準」等規定,評估範圍涵蓋聽、說、閱、寫、算等能力,與國際特教領域重視的「介入反應模式」(RTI)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