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護航 桃市府前科長、助理貪污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桃園地檢署二〇二三年三月調查某食品廠行賄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員遭拒案,意外發現經發局前工業行政科長施合隆、已退休的秦姓約聘僱女助理,曾用職掌工廠變更與毗連非都市土地審查職權,收受賄賂共三七〇萬六千元,桃園地方法院依貪污罪案件,判處施有期徒刑四年、秦有期徒刑八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吳姓、呂姓代辦業者二〇一八年起,透過經發局張姓退休人員引薦或直接聯繫,向秦姓女助理行賄後,秦利用職務之便,提供業者補正時間、優先排定會勘,或是指導業者規避規定、加速行政流程,累計護航十件代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