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放瓶裝水 聚光效應釀火燒車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消防局昨天公布一起自小客車起火調查結果,起火原因竟是一瓶放在副駕駛座儀表板上透明的寶特瓶瓶裝水,因陽光照射產生聚光效應,引燃車內物品。消防局強調,近三年來全縣已有五起因聚光效應,或打火機、鋰電池等物品受高溫而引發的車輛火警,透明瓶裝水、玻璃瓶、放大鏡、玻璃球等具聚光效果的物品,都不宜留在車內,以免釀成災。去年七月十七日中午,花壇鄉宏宅街一輛停在路邊自小客車冒煙起火,消防局火調報告出爐,確認透明寶特瓶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如同凸透鏡,將陽光集中在儀表板上,造成高溫導致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