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違收天災退改機票手續費 最高罰5萬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許多民眾透過旅行社代訂機票,如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有些業者會收取三百至五百元不等手續費或服務費;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近日發函給業者強調,若航空公司取消改、退機票的手續費,旅行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若業者違反規定未改善,最高罰五萬元。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補充,遇到天災、疫情、戰亂等不可抗力因素,若航空公司已明確公告不收手續費時,旅行社不得加收退改票手續費;若是參加旅行團的民眾,則須依照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旅客團費,其中的必要費用也需列出,如簽證費、不可退換的票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