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三讀 校方可管制學生滑手機、禁電子煙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學生使用手機等行動載具若影響身心健康,學校將有明確法律依據可進行管理或限制,心理健康教育也正式納入健康相關課程。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修正七條,除規範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與行為,也明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加強學生聽力保健及電子煙、新型態菸品防制,強化學生身心健康防護網。教育部綜規司科長羅秀慧表示,此次修法是因應數位時代及社會變遷帶來的新興校園健康問題,從心理健康、月經教育、聽力保健,到行動載具等成癮行為及新興菸品防制,進一步完善校園健康防護網;教育部將落實相關修法規定,守護學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