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無動力」機車自摔 酒駕判無罪 - 屏東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泰武鄉李姓男子酒後騎機車上路,卻因故障發不動引擎,便靠著「重力」一路滑下坡,卻不勝酒力自摔受傷送醫,警方到院對李男進行酒測,竟高達一.〇三亳克,幾近爛醉程度,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後,李男拿出修車單據證明機車引擎故障,屏東地院認為李男駕駛的是「無動力」車輛,加上檢警所提證據不足,判李男無罪,可上訴。李男去年三月間在友人家喝到酒醉,還執意騎機車上路,卻在通往萬安國小的聯絡道路上,因不勝酒力自摔受傷送醫,警方趕到醫院對李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一.〇三毫克,李男坦承酒後騎乘騎車,但強調機車因故障引擎發不動,只好利用當地下坡路段以滑行方式移動;警方認定李男酒駕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