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得退出健保資料利用、擅用可重罰1千萬 今起施行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通過制定「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明定健保資料利用管理機制,並賦予民眾得請求退出健保資料利用;若未經核准擅自利用健保資料,最重可處1000萬元罰鍰,取得資料應予銷毀。行政院公告,自今(10)日起施行。許多政府單位、醫院、學術機構會將健保資料用於研究,但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判定違憲,應於3年內修法。行政院去年5月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立法院於12月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