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非單女被恐嚇!情敵慘淪「人體除草機」趴地狂啃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陳姓男子不滿女友與他人曖昧,先拿球棒逼情敵簽立100萬元本票,如果不簽就吃地上的草,情敵吃了20分鐘才脫困。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未遂、強制罪,判陳男5個月徒刑、緩刑2年。去年11月間凌晨,陳男得知薛姓女友與另一名男子有曖昧,開車載女友前往歸仁區能源街與對方談判,陳男自車內拿出球棒恫嚇,要求簽下本票賠償。他不斷以言語威脅,揚言若不簽立100萬元本票,將砸爛手機與車輛,甚至恫稱「我有把握三下你那隻腳就斷了」、「你不簽我也會想辦法讓你簽到100萬」、「我車上還有其他東西,聽不懂嗎?」等語,讓情敵心生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