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女友要求戴「指險套」 莽男1天做3次判性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女友要求恩愛時要戴保險套,還要用指險套,李姓男友不甩,一天做了3次,事後得知因此分手,還譏諷女友回家問爸媽,有沒有聽過「指險套」?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刑6年。去年4月初,女子前往李男台南住處過夜。女子先前屢次強調,她極度重視衛生,若發生關係,除保險套外,手指必須戴指險套。李男卻推託家裡沒有這些用品,還稱戴套會無法勃起,更自認女方正值安全期,無視女方明確拒絕,憑藉體型優勢壓制,一天內對三度強制性交,並在女方熟睡時乘機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