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喊復合要求買酒 男醒來變性侵犯? 靠一張發票逆轉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一對分手情侶相約談復合,兩人相約見面喝酒,事後女子卻指控男方對她性侵3小時。彰化地院審理,男子提出一張清晨在超商購買雞尾酒的發票,與女方指控遭性侵的時間明顯衝突,且檢警未採集到被告DNA,法官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男子無罪。判決書指出,2025年12月21日凌晨,女子主動傳簡訊給前男友表達復合意願,並要求對方開車接送至租屋處。不料事後女子指控,當天凌晨4時30分抵達住處後,男方隨即脫掉上衣,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過程持續約3個多小時,直到隔天醒來才向家人透露,隨後就醫驗傷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