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師鐸獎女師 5度判死變無期/最高檢非常上訴︰判決違法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市十年前發生師鐸獎退休女老師遭虐殺命案,凶手劉志明原依強盜殺人罪五度判處死刑,後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四審認其具更生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最高檢察署認為,本案牽涉殺人案件量刑標準,包含計畫性是否足以作為認定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核心標準,仍有統一見解必要,昨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強調,本案判決結果雖並非對被告不利,但涉及重大殺人案件量刑標準的重要法律問題,包括犯罪是否具計畫性,能否作為判斷是否屬於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標準,以及是否得僅以計畫性作為唯一決定因素,均有釐清與統一見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