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再犯 法院認定難矯治/隨機砍2女童 二審加重改判無期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苗栗男子邱明治去年吸毒後,將約三十公分長的刀纏在左手,隨機攻擊兩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一審依三個殺人未遂罪合併判刑廿九年,台中高分院昨宣判,認為邱男再犯風險高,難以期待有效矯治,且犯後賠償承諾可信度不足,撤銷原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起案件發生在去年十月二日,邱男施用毒品後騎車在苗栗街頭,先持刀攻擊放學獨行的十一歲徐姓女童。女童負傷逃往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接著刺傷協助女童的林男,隨後又抓住另一名十一歲丁姓女童,朝胸口刺去,幸安親班老師及時衝上前拉開女童,三名被害人經搶救後均保住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