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少年顧大麻園 供述成鐵證╱種數百株大麻 假釋男判10年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蔡姓男子與楊姓男子在一處透天厝栽種數百株大麻,兩人還找來楊男未成年的弟弟,負責巡視冷氣、清掃落葉等雜務,東窗事發後,蔡男矢口否認種大麻,宣稱「只是到場送飲料」,但遭少年供述與蒐證畫面戳破謊言,兩人觸犯共同製造第二級毒品重罪,而且與少年共同犯罪,應加重其刑,蔡男又有製毒前科,且在假釋期間再犯,彰化地方法院重判徒刑十年六個月;楊男則判刑七年。判決書指出,蔡男與楊男(各四十多歲)於二〇二二年間謀議種植大麻,由楊男負責出資購置設備,提供一處透天厝作為種植場所;蔡男則負責提供種植技術,並定期到透天厝查看生長情形,兩人還約定收成後,由蔡男分得一公斤大麻成品作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