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漏洞 虛幣、第三方支付無照營業 構成特定犯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為了有效斬斷詐騙金流,行政院會昨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新興犯罪及資金移轉態樣進行修法,如虛擬貨幣、第三方支付及地下期貨等洗錢漏洞,並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國際標準接軌,完善實質受益人透明度、跨機關資訊共享及公私部門協力機制。以往構成洗錢罪必須要符合特定犯罪條件,例如詐欺、販毒、資恐、人口販運或最輕本刑六月以上犯行得來的不法金流,協助其隱匿或轉移才會認定構成洗錢;此次修法重點在打擊虛擬貨幣、第三方支付的無照業者,未來業者若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就擅自提供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服務,將直接認定符合特定犯罪要件,可以洗錢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