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拆解影像 客運司機撞死騎士判無罪 - 高雄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客運李姓司機駕駛公車行經中山三路,因超速與無照莊姓騎士發生碰撞致死遭起訴,但法官將一百八十六秒的行車紀錄器影像拆解為五四二六張截圖比對,認定騎士突向左偏向鑽入公車右側死角,司機欠缺預見與迴避可能性,判李男無罪。判決指出,二〇一九年四月傍晚,李男開公車行經前鎮區中山三路慢車道,該路段速限四十公里,當時莊男無照騎機車於右側,因欲繞過前車而向左偏向切入,導致兩車碰撞,莊男不幸當場死亡。檢方與初期交通鑑定委員會均認定,李男時速四十六公里已超速,未及採取避險措施,應負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