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收水10萬掰約喝酒 判1年8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江姓男子加入詐團擔任「收水」,二〇二五年張姓女子誤信投資加密幣可獲利,與詐團相約面交十萬元,張姓少年出面取款後,再將錢交給擔任上手「收水」的江男。兩人被捕後,張姓少年坦承擔任車手,並將錢交給江男,但江男否認犯案,辯稱當天只是與張姓少年相約喝酒,才陪同前往。法官不採信其說法,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判決指出,江姓男子(廿一歲)和張姓少年(少年法院另案審理)加入暱稱「Glow Node客服」的詐欺集團,該集團在抖音刊登不實加密貨幣投資廣告,張姓女子信以為真,與詐團相約於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晚間七時許,在台中市神岡區某超商交付十萬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