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龜芒果氣泡水」沒芒果 業者二度偽造報告判刑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去年推動的地方觀光行銷標案驚爆「無芒果氣泡水」醜聞,得標行銷公司陳姓負責人為應付驗收,竟大膽二度偽造、變造SGS食品檢驗報告企圖矇混闖關,遭判處徒刑五個月,緩刑二年,並須向公庫支付三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行銷公司去年標下六龜區公所「六龜地方創生計畫觀光整合行銷」標案,合約要求必須依約提供具在地特色的「六龜芒果氣泡水」,兩千餘罐氣泡水送交六龜區公所驗收時,驗收人員懷疑這批氣泡水「根本沒有芒果成分」,隨即退件要求提出合法的成分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