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民事追訴期、犯保法也檢討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過往刑法的追訴權時效規定,使得不少兒少性侵害被害者在小時候不知道或遭禁聲,長大後鼓起勇氣想提告卻超過時效,案件不受理,有十一人、十三案提出釋憲,憲法法庭昨宣布該規定違憲。民團聞訊紛紛表達肯定,樂見未來保障更多被害人提告的權利,但提醒民事賠償及犯保法的請求權期限,也應一併檢討跟進。針對釋憲結果,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這對很多被害人是非常好的結果,過去常常接獲兒少性侵被害人的求助電話,詢問案件有沒有過追訴期,一旦過期(超過廿年)就很遺憾,對如今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表示肯定;但她提醒與被害人相關的民事賠償,以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亦有相關請求權時效,未來也應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