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血緣也能算家人? 三弟告大哥逆轉敗給「舊法」 - 臺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戴父與戴母婚前抱沒血緣的長子養育,婚後生下次子與三子。雙親身亡後,三弟對大哥提告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審以沒血緣關係判勝訴,但二審以舊法認可「實質撫育」關係逆轉改判,最高法院民庭駁回上訴,三弟提再審依然被駁回。戴父與戴母於1979年結婚前抱養長子,戶籍登記為親生。雙親離世後,三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告,主張長子與父母無真實血緣。一審因戴母生前曾於另案偵查中坦承長子非親生,而是從助產士處抱回,判決三弟勝訴。二審則廢棄原判決,改判三弟敗訴,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三子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