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淪詐團收簿手 判3年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市調查處前調查官劉晉庭,背負百萬元債務,竟利用假日兼差打工,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負責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信用卡,案發後遭起訴並免職。台中地院昨天依詐欺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可上訴。一位民眾前年七月上網求職,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作為「保證」,他察覺異狀報警,警方研判背後有詐騙集團操控,便請被害人佯裝配合,暗中監控物流動向,發現劉晉庭(三十四歲)在詐團指示下,於同年七月十四日到台中西屯區一間超商及一處貨運站,領取裝有五張被害人提款卡與信用卡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