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滑手機女童就遭侵犯 攝狼伸手猥褻逆轉判有罪 - 臺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家長低頭看一下手機,女童就被侵犯。羅姓男子假借拍攝遊戲機台,趁機觸摸國小女童,雖因監視器死角一度獲判無罪,但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從影像與家屬反應揪出破綻,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55天。去年底,羅男在商場發現一名女童正在玩遊戲機。經過女童身邊後拿手機折返,假裝拍攝機台卻一路尾隨。當女童停步整理頭髮時,羅男走到她右前方,迅速伸出左手隔著褲子抓摸私密處後離開。女童受驚嚇,立刻向不遠處的家屬求助,家屬見狀隨即上前攔下羅男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