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家族飯店垃圾濫倒 魚池鄉長判1年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南投縣魚池鄉長劉啟帆去年遭檢舉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到二〇二四年八月間,其家族經營的兩家飯店產生之垃圾,每週載至清潔隊垃圾場傾倒一次,南投地院法官審酌,劉啟帆雖辯稱不知飯店垃圾載至清潔隊,也未指示清潔隊員可以收,惟因數名清潔隊員作證劉知情,因此以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刑一年八月。去年二月有民眾檢舉魚池鄉長劉啟帆明知公所清潔隊不能收運事業廢棄物,其家族經營的兩家飯店,先由水沙連飯店跨區到龍江飯店收垃圾,再載到魚池鄉清潔隊垃圾場丟棄。經南投地檢署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兩罪嫌起訴後,移至南投地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