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班告法官還騙差旅費! 台電員工丟飯碗提告敗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電吳姓員工假借公出,翹班去地檢署告法官,還企圖詐領472元差旅費,加上長期曠職與誣陷同事遭解僱。他不服提告要求復職討61萬多薪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台電解僱合法。吳男在台電某區營業處擔任配電設計專員,他在上班時間虛報會勘行程,假借公出名義,實際卻跑去地檢署申告私人案件。吳男在法庭上坦承當時是為了提告一名法官,事後填單向公司詐領交通費與外勤費共472元。主管察覺有異未予核准,吳男不僅被法院依詐欺未遂罪判處拘役15天,也遭記一大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