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碼寫在提款卡上遺失成共犯 婦人一舉動獲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失智的施姓婦人將提款卡密碼抄在卡片上,遺失後被詐團拿去當人頭帳戶,被控詐騙共犯,但她提出因重大車禍導致記憶衰退的證明,在遺失後又去報案,台南地方法院因此判無罪。檢方起訴指出,去年10月底,詐騙集團取得施女提款卡與密碼後,以協助追回被騙款項及網購金流認證等話術,騙走兩名被害人共8萬9984元。被害人驚覺受騙報警後,檢調循線追查到施女。檢方認為,施女應可預見交出提款卡會被用來掩飾詐欺所得,卻仍隨意交付,依幫助詐欺取財與洗錢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