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修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 珍貴樹木須經縣府認定公告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什麼是珍貴樹木?各縣市政府認定標準不一,南投縣政府修正「南投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規定珍貴樹木除需要具備胸高(自地面起1.3公尺處)直徑達1公尺或胸圍3公尺以上,或樹齡達50年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經縣府認定並公告列管,避免爭議。南投縣政府指出,因應闊葉樹、針葉樹及桑科榕屬樹木生長特徵及速度差異頗大,並配合實務運作需要,不宜逕以單一標準認定是否應列珍貴樹木予以保護,因此修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經主管機關認定及公告」列為各款受保護珍貴樹木均需踐行之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