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車糾紛 兩車競速追逐/代價很大 1男拋飛撞癱還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北市謝姓男子駕車行經國道一號苗栗路段,超車時對吳姓男子閃大燈,吳男認為謝男挑釁,兩車隨即在高速公路上追逐、任意變換車道。最後謝男變換車道時不慎擦撞吳男車輛,失控撞上護欄,謝男被拋出車外重傷送醫,因下半身癱瘓須以輪椅代步。不過,兩人因在國道追逐等危險駕駛行為,一審均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刑,謝男七月徒刑、吳男五月徒刑;謝男上訴後改口坦承犯行,二審撤銷原判,改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謝姓男子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清晨六點多,駕駛租賃轎車行經國道一號北向一二五公里苗栗縣路段時,在中線超車過程中對吳男閃大燈,因而引發行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