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死因贈與」?律師︰生前契約 死後生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呂姓企業老董贈與黃姓女秘書五百萬元,老董兒子主張這筆錢屬「死因贈與」,且贈與不成立,打官司要求黃女返還,最終敗訴。曾任法官的守諺法律事務所律師施志遠表示,「死因贈與」是指雙方約定,以贈與人死亡作為贈與契約發生效力的時點,並以受贈人在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條件。死因贈與也是贈與的一種型態,性質上仍屬契約,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才能發生效力。施志遠舉例,甲、乙兩人若約定,甲死亡時,若乙仍健在,乙即可獲贈甲所有的現金,即屬死因贈與,因此其特色在於「生前契約、死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