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出金8萬詐270萬 詐團出金手判3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李姓男子前年加入詐欺集團擔任「出金手」,將八萬元匯入周姓男子的銀行帳戶,營造投資股票賺大錢的假象。嘗到甜頭的周男果然上當,提領現金二七〇萬元交給三名車手,直到血本無歸才驚覺是「假股票投資、真詐財」騙局。警方循線追查到李男,彰化地方法院認定,李男雖未親自取款,但其「出金」工作屬詐團重要分工,依加重詐欺罪判刑三年,併科罰金四萬元。詐團通常會設置「斷點」,即使警方抓到車手,也很難追溯上游詐團,查獲「出金手」更為少見。判決指出,李男於二〇二四年五月加入詐欺集團,每月報酬一萬元,負責將小額款項匯入被害人帳戶,製造投資股票賺大錢或可領回獲利假象,誘使被害人投入更多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