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手分文未得 判2年半 需全賠125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竹方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到全台平均所得最高的竹市關新里跟林男三度面交,總共騙走一二五〇萬元,事後沒拿到分文酬勞就被逮,還遭重判兩年半徒刑,林男再提附帶民事賠償,新竹地院認為方女參與詐團,依法就需全賠,再判她需賠償一二五〇萬元。林男說,方女前年五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領取詐欺贓款工作面交車手。詐騙集團成員當月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投資公司」向他騙稱可投資獲利,他在一個月內連續三次手捧鉅款面交給方女,總計一二五〇萬元,因此提告要求方女如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