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55萬開公司變「洗錢」 法官認有分紅判無罪 - 臺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投資55萬元合夥開驗屋公司,合夥人卻聲稱把錢拿去玩「洗錢遊戲」,陳姓女子與莊姓女子憤而怒告胡姓與吳姓男子詐欺。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確實有合夥營業且分紅,屬於民事糾紛,判決兩名男子無罪。起訴指出,陳女與莊女原本兼職驗屋,認識擔任經理的胡男與吳男。雙方約定合資成立新公司,陳女匯款45萬元、莊女匯款10萬元,共計55萬元至吳男帳戶。不料,胡男後來在群組傳送語音,聲稱把投資款拿去買工具、做金流,還形容這是「洗錢的遊戲」。兩女認為資金遭私自挪作他用,指控男方虛與委蛇,根本無意成立公司,憤而提告詐欺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