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讓闖紅燈行人 曾有法官判撤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近年來加強取締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也將此納入取締;未料時而出現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導致綠燈通行的汽機車駕駛人遭罰,引發爭議。不少民眾認為行人闖紅燈,受罰的卻是汽機車駕駛,直呼不合理。遇到此類情形,當事人若不服被罰,可向交通事件裁決機關申訴,申訴不成還可提起行政訴訟;過去就有民眾遇到類似情況,提起行政訴訟並獲勝訴。台北市警交通大隊一名警官說,民眾因行人闖紅燈來不及禮讓,遭科技執法開罰,事後可向所在地的交通裁決機關申訴,申訴時除檢附基本資料,也可附上相關影像並陳述意見。若申訴不成功,當事人可再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