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屍自首頂罪 傷勢露疑點再逮7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權利車行「載屍自首案」原本獨自投案的凶嫌穆家明聲稱「一人失手」打死廿二歲張姓同事,但檢警根據遺體上滿布紅腫傷痕及一度逃亡軌跡,連日發動大拘捕接連逮捕七名共犯,戳破穆嫌企圖「扛罪頂包」的謊言!穆家明被橋頭地院依重傷害致死罪裁定收押禁見。警方調查,穆男九月卅日深夜,駕駛黑色轎車將張姓死者的遺體「折彎」塞進後車廂,一路狂奔台東後折返,最終前往楠梓警分局報案自首。穆男供稱,他懷疑剛到職的張男偷他十萬元,兩人在車行談判起口角,他獨自持熱熔膠條抽打對方,失手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