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人頭負債千萬 產後因「不得已事由」犯案/推初生兒墜樓亡 單親媽判4年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廿二歲夏姓女子在房間產下一名足月男嬰,因和男嬰的生父爭吵,一氣之下竟將剛出生的兒子,以毛毯包裹放置在十一樓房間窗框,推落至社區花圃致死,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夏女辯護人則主張夏女觸犯的是刑度較低的「生母殺嬰罪」,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昨天宣判,認為夏女負債千萬、孤立無援,在甫生產廿分鐘後因「不得已之事由」犯下此案,改依「產後殺子罪」(生母殺嬰)判刑四年六月。檢警調查,夏女和莊男交往,先在二〇二三年九月生下長女,兩人後來在二〇二四年三月分手,不過當時夏女已經懷孕,並在同年十一月廿八日凌晨三點多,在台中市太平區住處十一樓的房間內,順利產下足月的男嬰,不料因和莊男爭吵,一氣之下,以毛毯包裹有生命跡象的男嬰,先放置在十一樓房間窗框,再將男嬰向外推落,墜落社區花圃不治,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