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駕駛未禮讓行人 男子走斑馬線遭撞飛、再被機車輾過身亡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竹翁女清晨5點多開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時,未注意禮讓行人,貿然左轉撞上行人陳男,陳男當場被撞飛頸椎骨折四肢癱瘓無法起身,翁女又疏於在車後放三角警告標識,導致陳男遭後方機車輾過胸部壓破心臟當場死亡,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翁女判刑。法官調查,翁女於113年11月9日清晨5點多開車行經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貿然左轉經過行人穿越斑馬線;當時行人陳男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遭翁女開車撞擊,身體因重心改變倒向引擎蓋,接續頭部撞及擋風玻璃下緣,造成第七頸椎與胸椎間骨折,再因反作用力被彈拋至新興路北上車道,因頸椎骨折造成四肢癱瘓無法起身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