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間財產處理 須「白紙黑字」自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基隆趙姓女子送房給同母異父姊姊,趙女不滿姊姊熊女暴打老爸,引民法「防不孝條款」打官司要回房產;針對這起房屋贈與糾紛,詠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皓元指出,親友間處理不動產贈與、搬遷費時,往往因顧及親情而僅作口頭約定,一旦感情破裂便易陷入舉證困難的窘境,呼籲民眾處理親屬間財產,須落實「白紙黑字」以確保雙方權益。其中,趙女主張給熊女十萬元搬遷費,僅提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佐證,因拿不出其他證據而敗訴。何皓元分析,民法規定,贈與人若欲要求受贈人履行特定義務,屬於「附負擔之贈與」,受贈人若未履行,贈與人得依法撤銷,趙女給熊女十萬元搬遷費,屬於「附負擔之贈與」,但法院審理「附負擔之贈與」時極為嚴格,若欲保障權益,應簽署正式的附負擔贈與契約書,並載明違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