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廣告吹噓「從事兩岸法律20年」╱中國女無照接案出庭 反被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卅六歲中國籍女子李春蕾不具備台灣律師資格,卻自稱涉台律師,並在網路社交軟體「微信」刊登「從事兩岸法律近廿年」等廣告,接案後則找來台灣吳姓律師協助提訟,她甚至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案經全國律師聯合會告發,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將她起訴,全案於桃園地院審理中。桃檢調查,李女在中國執業,經常往返台灣及中國,但她沒有台灣律師執照,明知自己不能在台灣執業,卻基於營利意圖,陸續在社交軟體微信刊登「兩岸律師」、「台灣律所顧問」、「從事兩岸法律近廿年」等廣告攬訟,或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業務等。